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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在大四時隻身到阿拉斯加,為的可不是旅行,而是在美國政府的許可下到當地去打工,因為機緣巧合,他甚至參與了網撈業。這個經驗不只開拓了他的視野、累積了他的工作能力、訓練了他的語文能力,也讓他看見了善待員工的重要。

 

2008年的仲夏,我獨自一人搭乘客機前往美國的最後一州:阿拉斯加州。此行目的除了工作經驗之外,我也希望提升自己的國際觀,因為我認為這是現在的台灣年輕人很需要的東西。

   

經過18個小時的長途飛行,抵達了目的地。在這北緯60°的地方,即使是夏天也相當冰寒。阿拉斯加有三大熱門行業,觀光、礦產及漁產。而提到漁產,每年五月到九月多有鮭魚大量洄游,因此阿拉斯加的漁業是出了名的發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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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打工,當然也跟漁業脫不了關係。我到了當地後的第一份工作是海鮮加工廠。由於這個工廠提供了一流的伙食與非常好的待遇,因此員工士氣很高,少有抱怨。我剛加入時,正好碰上最忙碌的時期,每天要工作16個小時。從工作的學習內容當中,我見識到美國人踏實地執行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 HACCP(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),使得漁產品有衛生認證的可靠性之外,也讓工廠有了制度性的管理。

 

由於每年漁季的關係,需要短暫的大量人力,所以許多阿拉斯加的工廠將徵才需求放在網站上,提供機會給全世界有意願來這裡工作的人!我在工廠的夥伴多為大學生,他們自於美國、菲律賓、土耳其、日本、波蘭、俄羅斯、烏克蘭。每個人因身材、語言能力及學習態度,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位置,而我被分到最低溫的魚卵室。我的工作內容包括了鮭魚卵的包裝、稱重及分類等。我必須學會鑑定不同品種與等級的魚卵,以利於分級包裝。

 

後來,當加工廠的工作結束後,我有了另一種全新的體驗─當漁夫。這是個非常辛苦的工作,尤其天很冷時,睡在船上的感覺真是難以形容,不過在船上做漁夫的薪資是漁貨量總收入的8!(有經驗的漁夫更高,是10)。也就是說大約出海工作四天,就有台幣6萬多的收入,而且還包吃包住,這對我這個其實經濟並不寬裕的大學生來說是很可貴的。

 

我隨者船長從Juneau AK的港口出海捕魚,抵達了開放捕魚的海域後,開始所謂的「合法捕魚」。在1985年左右因為尚未制定有關捕撈鮭魚的法規,於是大家把鮭魚捕撈殆盡,導致好一陣子都沒有魚,也就因為這樣促成了現今法規的誕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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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當地,漁夫是令人尊敬的職業。 真正深入了解漁夫生活之後,發現他們在這樣需要體力的工作中也是非常需要腦力的!他們必須瞭解風向、氣溫、陽光走向、潮汐動態、漁業法律、魚隻習性、魚隻買賣、船隻機械操作與維修等,而每位漁夫最終都嚮往能開著自己的船去征服大海。我的船長告訴我說:「我學這一行15年後,才買了船,當了船長!」我問他:「你為什麽想要當漁夫呢?」他說:「我喜歡乘著風,特別是阿拉斯加的風,用自己的知識換來豐碩成果,我可是很樂此不疲呢!還有,鮭魚季結束後,我有七個月的時間可以回家陪老婆呢!你不覺得,漁夫是全天下最開心的職業了嗎?」我拼命地點頭回應著,雖然我知道工作中讓他們頭痛的事也不少!

 讓漁夫最頭疼的是誰呢?是海獅!以前,我的船長誤捕過海獅,牠一到甲板上就張牙舞爪,不但會咬破漁網,也會咬人,是最令漁夫感到頭痛的海中生物。海獅不僅會吃鮭魚,還只吃母的,等於是和漁夫搶鮭魚卵!這也就是為什麼漁夫都會盡量閃躲海獅了。

 

在阿拉斯加的,所以的船家都得依照法規,像以下的行為都是非法的:

1.      在未開放的海域捕魚。

2.      丟棄已經宰殺的魚隻。

3.      大船如果有引擎,就必須讓路給沒有引擎的船隻。但特別的是,帆船雖然有引擎,有引擎的大船仍然要讓路,因為我們是商用船。

4.      若捕捉到不是我們要的魚,放生的時候必須考慮動物福利,不可惡意拋擲。

5.      警戒標示(Mark)的設置。若遇到此標示(通常是白色),則不能超過此界線,而進入未開放的海域捕魚。

6.      放線的網子有規定不可太長、太深,網目的大小也是有規定的。

7.      不能在河川上網撈(只能在海上),某些區域也有船隻大小的規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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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,也有一些道德上的規範,例如:「基於禮貌,有一些魚量非常高的海域,大部份的船家會排隊,插隊者便會遭大家唾棄。」此外,在船上還有些有趣的迷信,比如:杯子口不可朝向船頭,因為這象徵著讓水進來;船上不可放行李箱,因為這象徵著一去不返;在船上不可吹口哨,原因不明;船上不可載女人,因為這會讓男人分心;在船上許願完時,要敲木頭三下才會靈驗;船上不可放香蕉,原因不明。

 

總之,我這個入門漁夫在船上學到了很多事,像捕魚、魚隻分切、魚卵分離、放網、收網、漁貨交易、鏟冰、交替烹飪…等。然後在魚量少時我還負責洗船、整修漁網或其他差事。後來由於隨著季節更替,漁獲量逐漸減少,船長和我便結束了這樣共同捕魚的緣份。

 

回臺灣之後,我經常回味阿拉斯加的人、事、物,包括自己獨自面對問題、處理危機的態度跟應變力,當然我也很感激地球村人的愛。別人出國,很可能是單純的旅行,但在我大四時送給自己最好的禮物真的就是到異鄉工作,在勞動的過程中學習一個完全不同的領域,並且能彎下腰,靠自己的雙手闖盪世界。

 

圖文│關瑋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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