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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圖│黃又青

作者在1998年春天從美國返台後便開始為孩子們說英語故事,後來她也是第一位願意為台灣盲生說英語故事的老師。在她教室中長大、學習的孩子很少缺過課,因為他們跟英語的第一次接觸充滿了玩耍、探索與表達自我的樂趣。這個英語故事角落是一個洋溢著自由氣息的奇妙小世界!

 

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。用的是英語圖畫故事書,說的是書裡的原文,聽的人是一群母語為中文的孩子。

這些孩子聽不懂英語,所以對我所說出來的語言,他們當然無法懂得,但圖畫書裡的圖像所表達的,他們都可以意會。因此,當他們聽著我用英語說演出來的內文,並看著我手中的書上圖像,以及我的表情、語調和肢體動作時,他們其實只在做著一件事─猜測。他們因為被故事吸引,而會試圖瞭解我所說的內容。當然,我通常不太知道他們猜對了多少,因為我從來不考他們,我只在意他們是否專注聆聽。

只要是專注,我便知道他們已在試圖瞭解,一如他們出生後所有學習的第一步一樣,而接下來的事,便會自然發生。用英語說演完故事後,我總會和孩子們用中文互動。我用中文來建議孩子們做些什麼,聽他們用中文發表感想、分享經驗,這個時候的孩子需要母語來表達他們自己。沒有母語,就沒有他。

但是,當有合理使用英語的時候,例如玩手指謠,我就會以玩遊戲的心情和孩子「練習」說些英語。在這樣的過程中,玩得高興是目標,就像玩球一樣,是生活中的一種樂趣。我認為在和英語初接觸的這個階段裡,可以說英語是用來玩的,而不是用來學的。

然後,我會慢慢地跟孩子說更多故事,讓他們有更多機會「猜測」,讓他們利用這些機會,使自己的每一次猜測都更接近準確,就像他們透過家人和他們說話來學習母語的過程一樣。當孩子累積足夠的聆聽、猜測,以及「玩」英語的快樂,他們對英語的感覺和認識,將啟發他們日後學習英語的動機。那樣的學習能夠帶給他們滿足和快樂,所以他們會主動學習,而不需要大人的種種威脅利誘。這一直是我所相信的。

 

 5氣晴朗,去公園聽故事、寫故事、玩s.jpg

 

但是,對我,以及對來我教室的孩子們來說,在我們相處的這個空間裡,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天天都在發生著─孩子來這裡發現自己,也來這裡結交朋友;他們受到尊重,也學會尊重他人。說穿了,英語故事只是孩子們在我教室的成長媒介,它也只是我工作的材料;快樂而自由地成長才是孩子們來我教室的目地,關照孩子的需要才是我工作的本質。

因此,如果在我的教室裡孩子不想聽故事,他可以離去,但不可以干擾想聽故事的人。如果孩子想要表達意見,他可以開口,但也要能夠安靜地傾聽他人。如果孩子猜錯,我不會說:「你錯了!」我只說:「喔!這是…….。」如果孩子分享他的傑作,我會認真記下他的闡述。如果孩子說:「少數服從多數。」我會說:「多數也要照顧少數。」如果孩子拒絕他人加入,我會說:「每個人都可以玩。」

和家一樣,教室是孩子成長的空間,孩子在裡面尋找學習,也尋找生活,更尋找價值。我在這個空間裡隨時關照孩子呈現自己的需要,以及他們對生命的期待,這才是我的前提。我佈置孩子的生活空間,並加入有可能引起孩子學習動機的任何元素。

     總之,對我這個長年說英語故事的人來說,抽去「英語」或「故事」,只留自由成長,我的工作仍有意義;抽去「關照孩子」,只留學習,那這個教室可以立刻關閉。

 

 

作者後記─

對我最重要的圖畫書,應該是《Good-night, Owl! by Pat Hutchins。我高中的時候在金山圖書公司(一個已經不見的書店)看到的。看到此書的第一個想法是:「為什麼我們的英文課不是上這一本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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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感覺,那一本書也就一直被我放在身邊。雖然我說英語故事給孩子聽是二十幾年以後的事,不過我總覺得這本英語圖畫書是我的啟蒙,它讓我對「如何學英語」開始有了想法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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